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工作,引导更多人才开展文艺作品创作和研究,拟于近期开展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专题项目(文化艺术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人才联系服务专题项目(文化艺术类)由省委宣传部委托省文联负责具体实施,以发挥人才社会效益为基础,主要资助高层次人才开展单位已有工作任务之外的切口小、易实施,有创新、见效快的具体研究项目。文化艺术类项目主要围绕我省高层次人才开展的文化研究、文艺创作、展览演出等切口小、易实施,有创新、转化快的具体项目。
资助对象是在我省创新创业且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人文社科类)、省“双千计划”人文社科类长期引进和培养类项目、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我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内获得其他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和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层次人才。
二、资助原则
1.项目申报和实施突出发挥人才社会效益。采取“自愿申报、公平竞争、择优选取”原则开展项目申报和实施。
2.资助项目应是人才自主开展。
3.资助项目与人才日常工作和所在单位主责主业相区分,不相互替代。
4.符合规定的申报人员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请一种类别的一个项目,有在研的人才服务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人才服务专项。
三、资助额度
本次文化艺术类项目共设立约30项左右的文化艺术类人才专项课题,每项资助0.5-1万元。文化艺术类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参照《江西省文化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半年以内,重点问题或有较大研究难度的项目最长可延至一年。
2.项目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课题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本人研究方向、专业优势和学术积累自主确定研究课题。
3.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专题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4.《项目申报书》须由各设区市文联、省直有关单位人才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政治方向、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并盖章,按规定时间报送。
五、申报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
2.《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并且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4.承诺书1份(需本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5.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163.com。
六、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项目申请表》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结项时填写《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专题项目结项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报送省文联组联部。
2.所有成果须标注“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项目资助”。
3.文学艺术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为标准,并且文章必须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研究报告类的必须获得市厅级以上单位负责人的肯定性批示,附采纳说明并加盖公章;表演类的必须完成2次以上演出(纳入江西省志愿服务点单系统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观众不少于200人次,鼓励“送文化”同时做好“种文化”,将表演技艺传授给基层文化工作者;视频类的须在各类网络平台等媒体上宣传推广;视觉类的完成首次展览,参观人数不少于200人次;工艺美术作品创作,作品需积极申请公立纪念馆、美术馆收藏,或捐助基层文化公共场所等。结项时须提供实施该项目的实践证明,并附社会反响情况。
4.不能用已属于省艺术基金各类项目和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的成果来结此项目。
5.省文联根据结项成果情况,对项目成果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初步结项意见,报省委宣传部审定。经审定为合格以上的由省文联发放《结项证书》,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拨经费。
6.人才联系服务项目的结项情况可作为人才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和推荐高一级人才评审的参考依据。
各教学、科研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图书馆840室),恕不接受个人材料。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中午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伊莉;联系电话:88539272。
附件:
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联系服务项目申报通知.pdf
承诺书.docx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科 研 处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