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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2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7]027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为加强校属各单位科研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学校科研竞争实力。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赣科大字[2014]7号)(见附件1)的要求,2017年继续开展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科研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年龄应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

2.申请科研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应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并主持完成指定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3、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申请科研创新团队应整合学校人才资源,组建一个研究人员结构合理、基础扎实的科研团队,团队成员最多参加两个创新团队,且团队中的核心成员不能重复。

5.已获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团队的负责人不再申报。

6.同年度申报了校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得再申报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7. 鉴于学校目前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规模已日趋完善,剩余名额有限,请各单位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每单位限申报1项。

二、资助类型及强度

1.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9万元研究经费。

2.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15万元研究经费。

资助分两次下拨,立项拨付总经费的50%,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总经费的50%。

三、项目要求

1.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时间,一般为4年(达到考核标准可提前结项)。创新团队组建1年后进行阶段检查,2年后进行中期考核,4年后进行总绩效考核并验收。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团队,应继续建设以达到学校科研创新团队验收要求。在继续建设期间,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不得申报校内、外科研项目。

2.科研创新团队验收时,须达到科研项目和成果核心指标:

a.项目指标:

获批1项国家级项目和3项省部级项目(见附件1)。

b.成果指标:

自然科学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SCI一区收录;

(2)发表2篇学术论文被SCI二区收录;

(3)发表3篇学术论文被SCI三区收录;

(4)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技术收益(技术转让费或技术股份)资助100万元以上;

(5)授权发明专利2件;

(6)获江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团队核心成员排名第一);

(7)获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一等奖2项(团队核心成员排名第一);

人文社科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校指定刊物发表2篇学术论文(见附件1);

(2)获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团队核心成员排名第一);

3. 学术论文:限建设期,由主持人或团队核心成员为作者的学术论文。

4.项目成果:均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未挂项目编号的不作为结项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及《汇总表》(见附件3)。须严格依照“填表说明”要求规范填写,并将支撑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与申报书装订成册。

2.申报人登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172.18.4.116/business/login.jsp),进入纵向项目-项目申报-申报计划进行申报。

3.将填写完毕的《申报书》和《汇总表》放入以“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学院-申报人” 命名文件夹,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同时递交与科研管理系统中相同的《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五份至所在单位/部门。

4.申报人所在部门汇总,审核申报资格及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要求的材料于2017年10月23日下午4:00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通过审核,并将所在学院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签字盖章,交至科研处(第二办公楼219)。

5.科研处将到点关闭申报系统,逾期不候。

注:科研管理系统中所在部门未通过审核的材料,科研处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敏 牛亚丽

联系电话:83805857(857)

附件:2017年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材料.zip

科研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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