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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2017下半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1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7]026号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我校2017下半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经校人事处确认获得博士学位,且符合学校提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条件的教师。

2.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博士启动基金项目资助额度参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执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申请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按照学校有关决议执行。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与已获批立项项目相重复,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鼓励在原博士论文研究工作基础上延伸扩展。

2.我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4年,即项目执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申报教师应认真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见附件)。

4.2017下半年度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018日下午4:00。请各有关教学单位、科研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所有申请项目严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及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A4纸打印,收齐后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第二行政楼219),电子版(含本单位所有申报书和汇总表)打包发kycxmk@163.com。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验收要求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验收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1.获批省部级重点以上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

2.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1篇CSSCI学术论文。

联系人:孟玮、王娜

联系电话:88539272、83909767

附件: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材料.zip

科研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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