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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19﹞1号)的精神,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附件1)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成果形式及学科分类: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本次评奖的政策按:智库研究、著作、论文的顺序倾斜,请申报人注意申报成果形式。

三、实行限项申报制。

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我校本次申报名额为:10项,科研处将根据我校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积极组织申报,特别是博士点建设学科要加大组织力度。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3)A4纸填写打印,一式9份(无须匿名);

2.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9份(其中2份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7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

4.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OFFICE版)。

(二)材料报送

1.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研究机构,各学院、研究机构应按通知要求进行形式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第二行政楼216室);

2.行政机关单位申报人应按学科分类,将材料报送至学科归属单位统一报送;

3.电子档由各学院、部门收齐后统一发送到发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

4.恕不接受个人材料。

5.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周丽芳

左家春

联系电话:83805857

附件1: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doc

附件2: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doc

附件3: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pdf

附件6:参评材料制作模板(科研处根据第17次我校获奖成果制作,仅供参考).rar

科研处

2019年5月22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2017年国基项目第二批到账经费预算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