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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参评论文的通知》(赣教规办函﹝2019﹞08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范围为2018年度在国内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研究论文。

二、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应为实证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包括:第一,客观。研究基于确凿的事实和证据;第二,量化。通过科学的设计和合理方法的运用,获得对事物特征和变化的“度”的把握;第三,有定论。具有确切的发现或结论;第四,可检验。可以重复研究过程,验证结果的可靠性。

三、材料报送:

成果材料内容包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正文,由论文纸质档与电子档组成。

1.纸质档为以上内容的实体期刊复印件,报送地址:枫林校区第二办公楼216室;

2.电子档为以上内容的实体期刊扫描件。发科研处成果科电子邮箱:kyc_cgk@163.com。申报人请使用本人常用联系邮箱,发件地址将成为申报者的联系地址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下班前。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枫林校区第二办公楼216室,电子材料发科研处成果科电子邮箱:kyc_cg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周丽芳

左家春

联系电话:83805857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参评论文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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