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见附件2),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存在的已立项项目未签订合同书、合同到期应验收而未验收和项目实际已验收但未通过系统办理等情况进行集中验收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和清理范围
(一)2015年(含)以前在江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简称老系统)中申报,且已立项但未签订合同的,或者已签订合同但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未验收或终止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2015年及以前的项目”)。
(二)2016年(含)以来在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简称新系统)中申报,且已立项但未签订合同的,或者已签订合同但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未验收或终止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2016年及以来的项目”)。
二、清理方式
(一)对于2015年及以前的项目。全部采取委托方式,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发局,省直有关单位,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负责组织实施,以会议答辩和专家审阅材料(一般项目采用)等简化程序开展验收和清理,并按要求向省项目中心提交项目验收清理情况报告及项目处理结果汇总清单,由省项目中心报业务处室确认后在系统中销账。
(二)对于2016年及以来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牵头组织实施,按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程序开展项目合同补签、验收和清理工作。
三、清理时限及材料报送
(一)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须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项目验收(结题)材料合订本纸质材料一式2份交科研处项目科(项目验收(结题)报告进入系统自行下载模板,不需在系统提交,直接提供书面材料即可)。
(二)2016年及以来的项目,如未办理合同的须在系统中先补办合同,须于2019年11月30日18:00时之前,登录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在线提报验收申请、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经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网上审核通过后,按有关程序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合同纸质件可在验收清理结束后补办。
(三)2016年及以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网上提交,下载并双面打印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已审核推荐带水印的PDF版本《验收(结题)报告》,与相关附件材料一并简单装订成册,签字后提交至所在二级管理单位,并保证纸质结题材料中的《验收(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各二级管理单位审核并汇总申请结题的项目,将纸质结题材料合订本一式二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结题项目汇总表一份,于2019年12月12日统一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科。不受理个人或非单位报送的材料。
项目验收(结题)材料合订本包括验收(结题)报告、盖有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章的项目计划任务书和相关附件。附件按《验收(结题)报告》中填写说明的要求提供基金项目实施期间取得的相关项目、论文(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提供检索收录证明、在Ⅰ区或Ⅱ区发表论文应提供证明)、获得省及以上科技项目、专利、奖、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或在读研究生由单位盖章确认)等业绩支撑材料,否则视无业绩处理即验收(结题)不通过。
四、结果处理
(一)2015年及以前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通知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和清理,如不能参加验收的项目请做出情况说明,提出终止申请。如不按要求提报有关材料进行验收(或终止)和清理的,按被动终止处理。对于项目被终止、不配合或不提交报送清理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将严格按江西省科技计划管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二)2016年及以来的项目。因特殊原因,如不能完成项目合同补签或不能参加验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包括项目执行情况、企业状况、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未提报验收材料原因等),并提出项目终止申请;不按要求提报验收材料的,视为自主放弃,按项目终止处理。对于项目被终止、不配合或不提交报送清理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受理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并统一纳入科研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管理。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项目验收和清理清单见附件4,由省科技厅项目中心发送。由于系统升级、项目申报人填写及近期有的项目已验收等原因,清单中项目经费信息及验收状态等有的不准确,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参考项目合同书、项目下达通知、系统实际状态等)。
2、未在系统中填报但符合验收和清理范围的项目,由各项目负责人、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室主动提出(参考项目合同书、项目下达通知等),可按《通知》精神一并清理。项目已验收但系统未办理的,提交验收证明材料销账。
3、实施终止的项目,项目清算后剩余经费一并报告,下一步,将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单位:科研处项目科
地址:枫林校区第二行政楼(小红楼)219
联系人:王娜李雪电话:88539272
邮箱:kycxmk@163.com
附件1、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19〕139号).pdf
附件2、关于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清理补充通知.pdf
附件3、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项目清理清单 - 副本.xlsx
科研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