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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买设备的第二次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类科研项目负责人:

接招标与采购办公室、财务处通知,2020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正在进行。根据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是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买科研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包括纵向、横向和配套经费,都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并按照有关设备采购程序进行购买。为便于各类科研项目负责人能够及时购买科研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现在开始第二次申报(7月份已提交的无需再提交)。请根据《关于编制学校2020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详见附件2),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11月18日下午4:00前将电子和纸质稿(一份)报科研处项目科。

温馨提示:如此次未申报,2020年将无法采购科研设备。

报送地址:枫林校区第二行政楼(小红楼)219室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88539272邮箱:kycxmk@163.com

附件: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购买科研设备申请材料.rar

​科研处

2019年1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20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大会暨申报技巧讲座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