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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的通知》(jiangxi.gov.cn),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管理单位根据项目指南(见附件1),认真组织,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为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带头人培养项目下设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青苗人才三个类别,领军人才分为学术类、技术类和产学研类;青年人才分为学术类、技术类、产学研类;青苗人才分为学术类、技术类。

二、遴选方式

带头人培养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通过网评和会评两轮评审遴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报带头人培养项目1项。

2.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但未按要求完成科技计划合同签订的人员;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到期但未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的人员(课题组前3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省“双千计划”(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成员)的人员;已入选“赣鄱俊才支持计划”其余子项目的人员,包括省人社厅组织实施的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原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原“井冈学者”奖励计划)等。

4.省科技厅原省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获得者项目验收通过后、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高校青年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原“青年井冈学者”奖励计划)和省科协组织实施的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获得者支持期结束后,可申报带头人培养项目领军人才类别。

(二)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承诺。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请申报人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及意见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统一交到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动物实验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11月9日前交到桂俊松老师处(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2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xmk@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下半年度统一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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