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推动年营收3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3年)》,持续推动研发机构建设,南昌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工作(http://kjj.nc.gov.cn/nckjj/tztg/202310/f9b5c133925b4ac9a3e7ab0b12643bec.shtml)。
请各单位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就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1.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
(1)应具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300平方米(农业领域150平方米)以上,近三年新增设备原值300万元(农业领域150万元)以上。
(2)近三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至少30%以上。
(3)有明确的定位和明确的建设目标,近三年未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学术引领和带动作用。
2.市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主体为各学院或科研机构,已有市级重点实验室的二级单位不能重复申报同一学科的重点实验室;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以南昌地区企业为依托合作共建申报。
3.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提前联系科研处(联系人:牛亚丽;联系电话:83909767)登陆系统进行填报,并于2023年10月26日前完成系统申报。
4.科研处审核完毕后提交属地推荐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请报告模板.doc
2、2019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