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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下半年度统一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结题验收要求,学校将加强各级项目的结题验收力度。请各有关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结题的有关准备,保质保量按时结题。现将2023年度下半年统一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结题的教师仔细阅读相关结题材料规范要求(见附件1),对应相应项目按时结题。

二、办理结题的项目范围:根据项目合同书(或带立项批复的申请书)的要求,对已达项目研究期限并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科研项目进行结题。主要包括省社会科学规 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结题有另行要求的项目,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通知另行执行)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省市级课题(包括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1.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各类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结题规范要求(附件1)备齐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可参照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相关成果复印件(论文成果提供检索报告;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原件)的顺序装订(不同类别课题的材料略有差异,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中相应课题的管理办法)。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需附三位正高专家(其中至少两位校外专家)亲笔签名和单位盖章的鉴定意见;符合免于鉴定条件者,在项目《终结报告书》中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

2.部分项目特别注意事项

(1)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必须在网上申请结题,再提交3份与系统申请一致的纸质胶装材料至科研处。(网上系统具体操作参见《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

(2)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必须在网上申请结题,同时提交2份与系统申请一致的纸质胶装材料;成果形式有研究报告的需提供研究报告相应的意见采纳证明(盖公章)1份;申请结题的同时又申请变更的,请将变更表一式三份提前交至科研处。

(3)省艺术规划课题材料装订的顺序是:结项审批书、申请书、立项书、成果复印件、最终成果简介、成果影响证明材料等,如成果形式是专著需要提供1本著作。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进行胶装,设置封面。提供胶装材料3套。

3.以上结题材料的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夹,电子版子文件夹以“主持人+省市级项目类别(如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材料/变更表”命名,所有材料打包成一个总文件,总文件夹以“学院名+省市级课题结题、变更材料”命名(含省市级课题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163.com;所有纸质材料(含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的“省市级课题汇总表”即附件2)于11月30日下午4:00前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29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级课题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并以申请书、成果(封面、目录及正文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式两份(校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需胶装成册),所在部门盖章。

2.以上结题材料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夹,电子版子文件夹以“主持人+校级项目类别(如校青年拔尖人才)结题材料/变更表”命名,所有材料打包成一个总文件,总文件夹以“学院名+校级课题结题、变更材料”命名(含省校级课题汇总表),发送至kycxmk@163.com;纸质材料(含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的“校级课题汇总表”即附件3)于11月30日下午4:00前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29室)。逾期不予受理。

注:各级各类项目结题相关表格见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

(三)其他要求

1.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发生情况变更,并已报相关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请在结题材料中附上《项目变更审批表》。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要延期,且延期时间在半年以上的项目,需提前半年提出申请,原则上项目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3.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申请成员变更,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外,所有涉及人员(含新增、退出及排序变动人员)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表上签字同意。省高校人文项目关于变更申请,成员变更的,需变动成员发表有标注的成果,附在变更申请表后上报,可不必提前半年;成果形式变更的,只能由易往难,不能由难往易。省社科项目前三位成员如有调整,需附其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

4.根据教科所的管理规定,省教育规划项目严格按照申请书计划时间结题,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会自动撤项;办理延期手续一年后,未及时结题的项目会自动撤项。

申请项目变更的项目负责人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项目对应的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进附件2、3中的汇总表,材料由科研秘书于11月30日下午4:00前统一报科研处项目科829室(电子版发送至kycx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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