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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8】4号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62号)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为了提高课题申报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本年度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同行专家论证并做好排序(相关费用从二级管理单位的项目管理费中支出)。同时提交部门盖章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未提交汇总表的单位科研处将不予受理。

2.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国防军事教育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由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另行组织。

5.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见附件10)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11)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其中“间接费用”按照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的比例填写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7.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8.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9.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详见《活页》下方的文字说明)。

10.申请人岗位在行政或教辅部门的,必须依托二级科研管理单位(教学单位或科研单位)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为《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6份(科研处存底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汇总表》1份(含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考虑到此次项目申报时间恰逢春节期间,为方便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科研处特设年前和年后两个材料受理日,集中接收、审核申报材料。

年前材料集中受理日:201821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号)上午1000至下午3:00

年后材料集中受理日:2018221日(农历正月初六)上午1000至下午3:00

3、各二级管理单位在收齐并汇总各自单位的正式申报材料后,可自行选择于年前或年后材料集中受理日提交材料至科研处(枫林校区第二行政楼219室)各单位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需统一打包,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kycxmk@163.com

4、科研处审核完毕后,即按规定程序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玮、廖蓉蓉

联系电话:88539272 83909767 13870620922 18942219108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附件2、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2018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附件5、2018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

附件6、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附件7、2018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8、2018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附件9、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pdf

附件10、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pdf

附件1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pdf

科研处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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