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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的通知》,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为保证申报质量和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年度申报公告、通知等文件,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方向。本研究专项共发布38个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聚焦关键问题,设计具体申报题目。(见附件1)

2.研究资助。本专项优先支持在相关领域有研究基础、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有合作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申报,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结项时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专著等。资助强度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标准,每项为20万元。每个重点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资助课题。

为提高资助效率、保证研究产出,本专项实行限额申报。

3.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研究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如获得资助自动退出年度项目申报。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信息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5)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申请人岗位在行政或教辅部门的,必须依托二级科研管理单位(教学单位或科研单位)申报。

二、申报程序

本专项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3日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申请人应按照《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请书》提前准备好申报信息,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二级管理单位请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申报书(WORD版,进行匿名处理)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于4月7日16: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xmk@163.com,注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88539272 15070996256

附件rar

科研处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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