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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2016年组建的校级重点培育实验室(基地)、科研创新团队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2015年、2016年组建的校级培育实验室(基地)、创新团队: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重点培育实验室(研究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赣科大科字〔2014〕5号)要求,“‘校级重点’培育实验室(基地)的建设周期为四年”;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赣科大科字〔2014〕7号)要求,“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四年”。请各2015年、2016年组建未结项的校级重点培育实验室(基地)、科研创新团队于 9 月 30 日前将纸质结项验收材料提交科研处平台科。

一、具体要求

1、结项验收材料要求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结项验收材料依次含《结项报告书》(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申报书》、《科研成果分项列表》(包含项目、论文、论著、专利、获奖等基本信息)及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封面、目录及正文全),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按各分项列表顺序依次排列。

3、结项材料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以“校级重点培育实验室(基地)/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实验室(基地)/团队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kycptk2018@163.com

二、其他事项

1、自愿放弃结项的,请出具书面说明,项目负责人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研究过程中如申请成员变更,请提前上交《项目调整申请单》,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外,所有涉及人员(含新增、退出及排序变动人员)必须在项目调整申请单上签字同意。

附件:

1:2015年、2016年组建未结项的校级培育实验室(基地)、创新团队一览表.docx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基地)、创新团队结项报告书》.docx

3:《科研成果分项列表》(模板).docx

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项目调整申请单.doc

联系人:李莹 刘俐俐

地址:枫林校区小红楼215室 联系电话:83909767

科研处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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