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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近日,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附件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20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项目接收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请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把姓名、邮箱(务必准确)、职称、所在单位等信息提供给二级管理单位,科研秘书根据“国基申请账号信息表”(附件2)的格式汇总并发至科研处李雪老师OA邮箱申请开户。完成开户后,各项目申请人可登录邮箱激活申请账号,并进一步如实完成个人信息,随后可在线填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二级管理单位注意事项

二级管理单位应按照《条例》、《指南》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申请工作。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确保个人信息(包括职称、学历、学位、年龄等)、研究基础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科。具体要求如下:

1.为了进一步提高申报书质量,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教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动员工作。本次申报情况将作为下一轮岗位聘任及省级项目限项申报的参考依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 凡是没有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授,要求申报,55岁以下必须申报;

(2) 凡是没有主持在研或主持在研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含校聘教授、副教授),必须申报;

(3) 凡是没有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的教师,必须申报;

(4) 没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每两年必须申报一次;

2.二级管理单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把本单位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姓名、邮箱(务必准确)、职称、所在单位等信息,根据“国基申请账号信息表”(附件2)的格式汇总并发至科研处李雪老师OA邮箱申请开户。

3.二级管理单位应于2021年2月25日前,自行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织完成项目申报论证工作(相关费用从二级管理单位的项目管理费中支出),并要求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

4.二级管理单位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及由项目申请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4)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科研处会统一组织专家论证。

5.科研处统一论证后将专家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负责人修改后于2021年3月10日前在信息系统提交,一经提交,不得随意退回。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在线提交截至日期为2021年2月20日;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所在二级管理单位提交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做好财务决算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科研秘书将结题材料收齐后于2021年3月5日前交到科研处项目科,逾期将不受理。

(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三)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四)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六)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21年1月10日前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

(一)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联系人:李雪、牛亚丽 联系电话:88539272(872)

附件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附件材料.zip

科研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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