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21﹞4号)的精神,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凡组织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社科工作者,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附件1)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成果形式及学科分类: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含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等)、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社科普及读物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3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本次评奖的政策按:智库研究、著作、论文的顺序倾斜,请申报人注意申报成果形式。
三、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四、申报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学风优良,恪守诚信规范,无意识形态和政治导向问题。
五、本次评奖实行分级分类申报受理,省社联评奖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省直单位、驻赣中央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受理本单位申报材料;省属学会受理本学会申报材料;设区市社联受理本设区市、县(区、市)申报材料。
六、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省社联官网(www.jxskw.gov.cn),点击“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用“社会科学专家库(研究人员)信息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注意是手机号,而不是姓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社会反响材料(匿名),最后提交单位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
2、书面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A3,附件3),《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A3,无须匿名,附件4),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式7份(其中2份原件保留作者相关信息,另5份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主要内容。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电子版(OFFICE版)。
3、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研究机构,各学院、研究机构应按通知要求进行形式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图书馆827室);
4、行政机关单位申报人应按学科分类,将材料报送至学科归属单位统一报送;
5、电子档由各学院、部门收齐后统一发送到发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 kyc_cgk@163.com。
6、恕不接受个人材料。
7、个人网上申报时间:3月20日—4月1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
温馨提示:网上申报信息与书面申报材料信息务必一致,以免因申报材料打回重做而错过了申报时间。
联系人:周丽芳 左家春
联系电话:83805857
附件1: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pdf
附件2: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pdf
附件3: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pdf
附件6: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审核流程——单位管理员.pdf
附件7:《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21﹞4 号).pdf
附件8:参评材料制作模板.zip
科研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