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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要求,现就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要求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2016-201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项目:1.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3.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

(二)2016年立项项目

各高校应督促上述各类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届时,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三)2017年立项项目

1.2017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47.114.81.8:8500/)中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到期没有完成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延期申请的上述项目,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鉴于2015年及以后课题资助经费由各高校承担,经费由各高校自行按照本校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二、2022年下半年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方式。2022年下半年结项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

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网址http://147.114.

81.8:8500/,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4:00.其中专

家鉴定意见表,需要学校在系统中进行鉴定,具体鉴定流程见结项操作手册。

2.纸质材料填写。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老师认真如实填写结项项目汇总表,特别是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和C刊、核心论文发表情况。如有课题组成员发生了变更的,请在纸质汇总表后面再附上该课题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必须是已经获得批准的,系统完成可直接导出。)

3.材料报送。各教学、科研单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结项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于2022年12月7日17: 00前一并报送。同时, 各教学、科研单位将电子版《结项项目汇总表》发电子邮箱kycxmk@163.com,电子汇总表将作为结项证书的最终依据。联系人:陈伊莉,联系电话:88539272。

附件: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材料.zip

科 研 处

2022年12月2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未转化实施或未充分转化实施的专利技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