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附件1)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教社政办函〔2022〕16号)(附件2)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我校限报8项。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四、电子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及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只能由学校管理部门账号进行上传,个人用户账号没有操作权限。申请人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须交由学校进行在线操作。
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成果附件和证明材料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命名。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 份(至少1 份原件),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 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
2023年1月2日前,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 kyc_cgk@163.com,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2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丽芳,左家春
联系电话:83805857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科研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