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研究机构: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23﹞13号)(附件1)的精神,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1.参评成果时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附件1的附件)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2.原则上所有在此时间范围内研究报告获省级领导批示、出版过学术专著、发表过S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的教师都应申报。
二、成果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3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
(1)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
(2)党史·党建;
(3)哲学·宗教学;
(4)理论经济;
(5)应用经济;
(6)法学;
(7)社会学;
(8)政治学;
(9)语言学;
(10)文学;
(11)艺术学;
(12)教育学;
(13)心理学;
(14)体育学;
(15)新闻传播学;
(16)图书情报学;
(17)历史学;
(18)管理学;
(19)智库研究等19个学科申报。社科普及读物类另行发布通知。
三、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省社联官网(www.jxskw.gov.cn),点击“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社会反响材料(匿名),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
2.书面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6份(A3打印中缝装订,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份(无须匿名)。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电子版(材料均为PDF文件)。
3.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所在教学/研究机构,各教学/研究机构应按通知要求进行形式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填写《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A3幅面),将所有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含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
4.行政机关单位申报人应按学科分类,将材料提交至学科归属单位进行审查并统一报送。
5.电子档由各教学/研究机构收齐后统一发送到发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kyc_c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