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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2023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管理单位认真组织,根据项目指南(见附件2),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为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职在岗人员(含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证的外国籍专家)。项目依托单位须为在省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申报人应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项目的研究。

3.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脱产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青年基金项目除外)

4.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含)。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有关要求

1.当年有主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该类型项目(如有面上项目在研,则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面上项目)。

2.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率超过50%),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单位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请申报人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及意见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统一交到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动物实验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材料于2023511日前交到桂俊松老师处(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2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xmk@163.com

7.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限额推荐要求

为压实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的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申报质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推荐制度。请各二级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将组织限项评审,在限额指标数内进行推荐。

为了进一步提高申报书质量,请各二级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做好项目申报论证工作,将申报项目排序报科研处备案。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附件5)。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申报前,二级管理单位将本单位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信息汇总,填写“人员信息模板”(附件6)发至科研处李雪老师微信申请开户。完成开户后,各项目申请人可登录邮箱激活,并进一步如实完成个人信息,随后可在线填写申请书。

(二)申报时间

2023年5月4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16时。该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制度,学校将组织限项评审,在限额指标数内进行推荐,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督促各申报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不予推荐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二级管理单位将申报书(申报人在系统提交后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五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及由项目申请人签字的《承诺书》(见附件8)于2023年5月16日16时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逾期将不受理。

联系人:李雪 桂俊松 联系电话:88539272 83909767

附件:2023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材料.zip

科研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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