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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兼职),每人限报1项(参与不超过2项)。

2.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科技研究项目的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有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二、立项要求

1.选题要求。课题申请人要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1269”行动计划需求,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

2.立项类别。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重点如下:

(一)重点项目: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研究期限为3年。重点项目的占比不高于立项总数的10%。

(二)一般项目:根据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研究期限为2年。

(三)青年项目:支持高校年龄在35周岁(女性可放宽37周岁) 以下的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研究期限为2年。本科高校中青年项目的占比不低于立项总数的60%,高职高专院校中青年项目的占比不低于立项总数的45%。

3.立项数量。按研究队伍、科研管理质量和高校综合考核等因素下达立项数,立项指标向应用型本科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高校倾斜。对未按标准足额落实项目经费、不重视科学技术研究、出现学术不端及其他负面舆情等问题的高校,相应调减立项指标。

三、资助方式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高校需按照重点项目不低于8万元/项,一般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青年项目不低于3万元/项的标准安排专项资助经费,学会推荐项目由学会安排项目经费。

四、工作流程

科研秘书收集本单位申报人申报书5份,承诺书1份(需要申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课题汇总表1份(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科研秘书须在2024年9月2日下午4点前将单位材料统一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科(图书馆840室),恕不接收个人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桂俊松,陈伊莉;联系电话:83909767,88539272

附件:

1.2024年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4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表.docx

3.2024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承诺书.docx

科研处

2024年7月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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