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管理单位、全体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科研人员严守学术底线、规范科研行为,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案件通报(2025年第1批)》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全体科研人员须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定,在项目申报、评审、成果发表、经费使用等环节恪守学术规范,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附件:案件通报(2025年第1批)
科研处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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