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将本次展演活动论文评选环节,我校教职工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报送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
二、重点关注选题
(一)基于树立和增强文化自信的学校美育价值研究。包括高校美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大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实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育人目标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与功能研究。
(二)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创新研究。包括因校因地制宜开设与拓展任意性艺术选修课程,创新课外艺术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并实施学分管理,加强艺术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渗透与融合等方面的研究。
(三)专业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研究。包括依据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等调整专业设置,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设文化强国的契合度,创建协同育人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研究。
(四)高校艺术教育服务社会的路径及实施研究。包括高校艺术专业师生深入中小学校和社区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实践活动,高等学校搭建农村美育支教平台、建立中小学校对口援教与实习基地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与研究。
(五)高校艺术社团及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研究。包括高校学生艺术社团的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与品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融入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理念与实践等方面的研究。
三、论文评选范围
(一)参加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4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4年9月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前四届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
(二)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8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4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形式。论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三)论文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字,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字,双面打印,一式5份。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部分获奖论文报送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参加评选。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打印《全国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参照《全国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代码说明》填写论文代码,在“作者声明”栏中签名(含合作者),交所在学院、部门审核。
(二)各学院、部门审核《全国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中的“第一作者有关信息”,并填写《全国第五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报送汇总表》。
(三)各学院、部门将《全国第五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报送汇总表》、《全国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1式1份)和论文文稿(1式5份)、乙类论文的发表刊物原件、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1式1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枫林校区小红楼216室),恕不接受个人申报。同时将《全国第五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报送汇总表》、《全国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及论文文稿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kyc_cgk@163.com。
(四)截止时间为9月12日16:00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左家春、廖斌
联系电话:83805857。
附件:
全省第九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申报材料.rar
科研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