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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2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7】7号

校属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据了解,我校参加省第十六次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其获奖率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在此评选活动中获得良好成绩,根据《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17﹞22号)的精神,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附件1)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成果形式及学科分类:

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本次评奖的政策按:应用对策研究、著作、论文的顺序倾斜,请申报人注意申报成果形式。

三、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3)A4纸填写打印,一式7份;

2.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7份(其中2份申报评审表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附件4)一份;

4.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OFFICE版)。

(二)材料报送

1.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研究机构,各学院、研究机构应按通知要求进行形式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第二行政楼215室);

2.行政机关单位申报人应按学科分类,将材料报送至学科归属单位统一报送;

3.电子档由各学院、部门收齐后统一发送到发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kyc_cgk@163.com

4.恕不接受个人材料。

5.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周丽芳联系电话:83909767

左家春联系电话:83805857

附件1: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doc

附件2: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doc

附件3: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doc

科研处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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