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学院、科研机构:
接文化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技函〔2017〕83号),为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部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为组织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
(三)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四)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申报单位或共建单位一般应有相应配套资金。
(五)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二、申报材料报送
(1)《申请书》一式3份(科研处存底一份);
(2)汇总登记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
(3)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163.com。
各学院、科研部门的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第二行政楼219室),恕不接受个人材料。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四点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孟玮王娜;联系电话:8853927283909767。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17年5月2日
上一条:关于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买设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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