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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上半年度统一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2    作者:     来源:      点击:

通知【2017】3号

校属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结题验收要求,学校将加强各级项目的结题验收力度。请各有关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结题的有关准备,保质保量按时结题。现将2017上半年度统一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结题的教师仔细阅读相关结题材料规范要求(见附件1),按时结题。

二、办理结题的项目范围:

根据项目合同书(或带立项批复的申请书)的要求,对已达项目研究期限并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科研项目进行结题。主要包括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结题有另行要求的项目,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通知另行执行)。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校级课题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并以申请书、成果(封面、目录及正文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式两份(校级重点培育实验室/研究基地、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校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需胶装成册),所在部门盖章。

2.以上结题材料电子版(含附件2:汇总表)打包成压缩文件以“校级课题结题材料-项目名称-主持人”命名,发送至kycxmk@163.com;纸质材料(含部门盖章汇总表)于5月30日下午4:00前统一交至科研处219室。

注:各级各类项目的管理办法及结题相关表格见科研处网站“管理制度”及“下载专区”。

(二)其他要求

1.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发生情况变更,并已报相关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请在结题材料中附上《项目变更审批表》。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要延期,且延期时间在半年以上的项目,需提前半年提出申请,原则上项目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3.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申请成员变更,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外,所有涉及人员(含新增、退出及排序变动人员)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表上签字同意。

申请项目变更的项目负责人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相应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附件2中的汇总表,2017年5月30日下午4:00前报科研处219室(电子版发送至kycxmk@163.com),其中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申请于5月20日下午4:00前提交。

四、联系方式

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咨询联系人:王娜83909767(767)

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咨询联系人:李雪88539272(872)

附件:

1结题规范要求.zip

2结题及项目变更申请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7年4月27日

上一条:关于领取3月份办理上账科研项目经费登记本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领取科研项目结项及立项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