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5号
校属各二级科研管理单位:
接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博士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 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博士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17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博士基金项目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的“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立足学术前沿,进一步深化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际用度的研究成果,调动我省青年博士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竞争能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申报学科范围及项目类别
1、青年博士基金项目主要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须对研究的内容加以修改和深化,并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报范围涵盖17个学科,分别为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管理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
2、申报课题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申报者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3、立项项目纳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
三、青年博士基金项目申请人条件
1、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课题的参与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重大招标等)、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包括重大招标、年度项目、专项项目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公开发表、出版或已获省部级以上立项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青年博士基金项目每年立项50项。项目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青年博士基金项目评审立项将重点倾向于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选题,引导我省广大青年博士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研究阐释,及时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重点论著和理论文章。
3、青年博士基金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青年博士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
4、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在此之前发表的成果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申报结项。
五、申报材料报送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符合省社科规划办的规范要求。报送的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其中科研处存档一份),博士论文 1 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登记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
3、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office03版本)以人名为单位,二级科研管理单位汇总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163.com;
六、申报时间及其它事项
1、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网上申报填写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11月1日8:00-17:00,申报系统可通过省社联网站点击进入“江西省社会科学综合服务平台”,登陆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录入申报者信息和论证信息即可(详见附件)。若有疑问请联系省社科办技术支持人员0791-88596274。
2、纸质材料由二级科研管理单位统一报送,于2017年11月1日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处项目科(第二办公楼215),逾期不予受理。各二级科研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认真对纸质《申请评审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严格审核。
联系人:孟玮 王娜 联系电话:88539272 83909767
附件:
2017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博士基金项目申报材料.zip
科研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