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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0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8】30号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接《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66号)(附件1),为推进教育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研,经江西省教育厅研究,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18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资助对象为35周岁[1983831(含)以后出生]以下教师,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根据省教育厅对立项指标的分配,我校立项数为40项。

三、资助方式与额度

各校要设立科研专项经费,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5万元的额度安排经费。

四、申报要求

1、该项目为科学技术类项目,不接受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的申报。

2、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是本校在编在岗人员(为落实“江西惠台60条”,在高校全职工作的台湾教师可作为负责人申报),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

3、对已承担国家级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此次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4、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

5、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申请人需用计算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评审活页》(附件3)。在《评审活页》的填写过程中应注意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信息,所有成果须标注项目负责人的排序。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请书》和《评审活页》中的相关说明。

五、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评审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和《承诺书》(附件41,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并审核后,提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第二行政楼219)。同时各二级科研管理单位须用计算机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5),打印纸质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

2、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由各申报单位、部门统一打包,发至科研处项目科电子邮箱kycxmk@163.com。

3、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108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受理。

六、省教育厅对项目遴选工作的要求

1、各高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2、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

联系人:孟玮 李雪 联系电话:88539272

附件: 2018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材料.zip

科研处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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