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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传承基地和传播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8】34号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机构:

为深入推进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和博士点申报工作,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和各学院、科研机构的学术科研共同发展,根据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传承基地和传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2021年度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传承基地和传播基地申报工作工作已经开始,请认真把握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相关申报通知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省文化厅《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传承基地和传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1、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2《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申报表》、附件3《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表》、附件4《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申报表》)。

2、汇总反映本单位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视频资料和图片20张。图片应在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照,注明著作权人、手机号,以及照片说明(包括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

3、提供其他说明本单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辅助材料。

二、 注意事项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传承基地和传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申报命名一次。

三、材料及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10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处小红楼215室,《申报表》电子版及反映本单位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视频资料和图片20张按文件要求标注单独打包发送至李莹、刘俐俐OA邮箱。如若辅助性材料有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报送,如若辅助性材料无纸质版有电子版请同时单独打包发送至李莹、刘俐俐OA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莹 刘俐俐,联系电话:83909767

附件1: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传承基地和传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3: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4: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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