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1号
各国基项目负责人: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见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19年开展对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收回范围如下:
1.2015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2016年度准予结题的项目。
2.收回资金范围是指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2015年度结题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引起重视,按照预算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以保障科研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doc
科研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