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实验室:
根据我校综治办的要求以及学校综治安全的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确保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和化解学校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完善安全制度与紧急预案。确保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
二、建立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本着“全覆盖,零容忍”的严肃态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对消防安全的排查。对于短期无法整改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聚餐及娱乐;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贵重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实验相关设备。
四、尽量不进行重大危险科研实验,如必须进行,请各科研实验室安排好负责人全程监督,确保安全。
五、各科研实验室必须严格对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进行登记并对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做好备案,做好实验设施设备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等措施以及“三废”的集中处理工作,防止实验事故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各科研实验室要加强实验室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与科研处平台科联系, 联系电话83909767、13870669919,联系人李莹、刘俐俐。
请各科研实验室高度重视,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全面地做好安全排查工作,严格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秋季开学校园的安全稳定。
科研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