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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省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根据校综治办《关于开展全国“两会”前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赣科大发﹝2017﹞98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实验室耗材、试剂管理办法》(赣科大发﹝2017﹞7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学校安全稳定风险隐患,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针对本单位实验室、实验研究场所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区域的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工作;按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科研实验室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各单位务必严格规范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如消防、卫生等,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台账及相关材料归档工作,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工作,易燃、易爆、易制毒、毒性、强腐蚀性物品的使用、管理等。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安全措施。严格要求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好实验服,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使用各仪器设备,加强安全隐患防范及应急措施指导。

三、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实施以实验室房间为单位的安全隐患“台帐”管理模式,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于5月18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分别报送校综治办和科研处平台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联系电话83909767,13870669919,联系人刘俐俐。

请各省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高度重视,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两会”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科研处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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