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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省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根据我校综治办的要求,学校综治安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期间总体工作预案(修订)》,为确保“端午节”期间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稳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完善安全制度与紧急预案。确保“端午节”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稳定。

二、建立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本着“全覆盖,零容忍”的严肃态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对消防安全的排查。对于短期无法整改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端午节”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经全面安全检查无误后,应关好门、窗,关闭一切不用仪器设备,关闭水、电、气源。加强疫情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用电安全、防火和防盗管理,确保实验室达到安全使用要求。加强实验室通风设施、环境卫生、防疫消毒品使用等方面管理,确保实验室达到疫情防控使用条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

四、“端午节”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聚餐及娱乐;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贵重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实验相关设备。

五、参与实验工作的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符合疫情防护标准的口罩,实验场所必须保持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实验废弃物、废弃口罩等防护垃圾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规范收集与处置。

六、各重点实验室必须严格对试剂、耗材特别是有毒有害实验用品的入库、领用进行详细登记并做好实验设施设备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等措施以及“三废”的集中处理工作,防止实验事故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各重点实验室必须在“端午节”期间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联系科研处平台科,联系电话83909767、13870669919,联系人刘俐俐。

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全面地做好安全排查工作,严格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端午节”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

科研处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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