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为加强对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今年将继续开展省社科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省社科规划2014年度批准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二、时间安排
1.2014年度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须在2020年12月31前提交结项材料,届时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
2.对于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须说明延期理由以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于2020年10月27日前提交《省社科基金项目变更审批表》;
3.原则上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延期不得超过五个月(项目结项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
三、具体要求
1.对于所有终止项目,将追回已拨研究经费。从终止之日起,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2.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特别是对即将清理的课题逐项摸清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结项;同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纸质材料,包括清理项目名单(未完成情况统计表)1份(加盖公章)、变更表3份和结题汇总表1份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同时将电子稿材料命名为“XX部门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kycxm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