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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高校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高校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办字〔2020〕5号)精神(见附件),2021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分重点、青年专项、一般课题三大类别,申报时选择一种类别申报,类别之间不可转换。“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各类别课题结题要求详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青年专项”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

二、项目申请人要求

(1)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限填报一人;一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以上(含2个)课题;尚未结题的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课题申请人不得申报2021年度课题。

(2)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填写注意事项

(1)省教科规划课题申请人应遵守宪法与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申请省教科规划课题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不具备申报资格的申请人申报省教科规划课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

(2)申报书计划完成时间范围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

四、申报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科研处各存底1份),所有材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匿名活页中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2)《承诺书》1份(见附件);

(3)申报统计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各二级科研管理单位应按照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请书,确保申报质量。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确保个人信息(包括职称、学历、学位、年龄等)、研究基础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合格后进行项目汇总,单位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汇总一览表》(见附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office03版本)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163.com;

(5)由于限额申报,各学院、部门的申报材料由办公室负责人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大楼840室),恕不接受个人材料;

(6)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下午四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高校系列)申报材料.rar

联系人:王娜 刘俐俐

联系电话:88539272

科研处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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