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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2021年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管理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为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带头人培养计划”)属于我省五大类科技计划体系中基地和人才计划,下设领军人才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同时区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对象不同,又分领军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领军人才项目(技术类)、青年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青年人才项目(技术类)4个类别。

二、遴选方式

带头人培养计划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遴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每人每年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类别不得超过 1 项。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 2 项。申报人拟开展科研项目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2.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超过 1 年时间尚未签订科技计划合同的,或者是在研项目到期应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 3 名)不得申报。

3.同一法人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不超过10人,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不超过 15 人。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拟开展科研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4.凡申报涉及人体研究,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四、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附件1)。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申报前,请没有系统账号的申报人提供其姓名、电子邮箱(常用邮箱),手机号码给二级科研管理单位,由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电子版发到科研处李雪的OA邮箱。科研处将统一创建新用户。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1 年 2 月19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督促各申报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18 日 17时。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二级管理单位将填写好的汇总表(见附件2,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及由项目申请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3)于2021年3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

联系人:李雪联系电话:88539272

附件2021年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rar

科研处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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