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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9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项目配套经费预算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科研秘书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校长会纪〔2020〕17号),同意对2019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项目按照1:0.5进行配套经费资助,具体配套情况见附件1。为确保项目经费的正常使用,现对该批配套经费集中办理经费上账。本次经费预算继续采取线上提交,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http://172.18.4.98/),按照《纵向项目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2)填写后提交,科研秘书进行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逾期不候。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我校《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管理细则》(赣科大科字〔2020〕4号),高水平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不列支项目管理费,其使用严格按预算管理,原则上劳务咨询费支出不高于配套总额的15%,用于在校学生及外校专家的劳务支出;对于配套资助经费超过3万元的项目,其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及实验室维修改造的支出不低于配套总额的30%,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有优先使用权,设备及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学校所有。

2、该批经费属于学校配套经费,应预算到配套经费栏。并按省级财政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经费使用期限二年,即使用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如到期仍有剩余资金,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3、在项目信息的立项附件里上传预算说明书,写明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88539272

附件1、2019年国家级项目经费配套情况.doc

附件2、纵向项目用户操作手册 - 操作版本.docx

科研处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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