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21〕11号),2021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为了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研究项目分为:(1)规划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2)青年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3)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红色文化教育研究专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保证及时足额到位。特别注意申报书中经费概算一栏,间接费为总经费的30%,其中外拨经费填写0,年度经费为直接费用总和。
2、本次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由申报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规划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专项任务项目要围绕党中央、省委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拟定研究课题。
3、申报者申报前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 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 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江西省内高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能够履行项目研究职责,结项时能够提供标注项目来源的署名成果。
2、项目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仅限 1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控制在7人以内。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1项。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如有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推荐申请新项目。
4、基地项目、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5、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7 月30日以后出生),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6、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者为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在高校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和院系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7、2017 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三等奖”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三等奖”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8、2017 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或入围”“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 “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称号,且连续从事专取辅导员工作 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 2019年5月1日),现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申报者,经本校 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获得“2019 年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称号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经本校 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在研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思政课研究专项,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推荐申请新项目(委托项目除外)。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高校申请人要严格按照《高校人文社科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进行申报,科研处会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核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2021年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办法要求,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完成中期检查。如遇技术问题请加入QQ群“江西高校社科系统技术群”,群号:837186650,向技术人员咨询反馈。
2、本次研究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请二级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申报工作。
五、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1、申报时间: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为:http://47.114.81.8:8500/,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9月3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高校人文社科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因系统处在试用阶段,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
(2)纸质申请书在申报系统填写完毕后下载并打印即可(有“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水印),申报人向科研处提交纸质申请书,确保纸质申请书必须和电子版本内容完全一致。申报材料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报送时间:2021年9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
(1)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填写《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科研处留底1份),活页5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3)承诺书1份,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
3、电子材料:
包括项目申请评审书(DOC版本)、汇总登记表(Excel版本),申请书文档以姓名命名建立子文件,申报一览表以学院名命名建立文件,所有材料打包在一个总文件夹,总文件夹以“学院名+2021年省高校人文项目申报”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kycxmk@163.com。
附件:2021年高校人文申报材料.rar
联系人:刘俐俐
联系电话:88539272
科研处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