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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为规范省教科年度课题过程管理,根据省教科规划办《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赣教规办字[2021]7号),对省教科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教科规划2020年度立项课题。

二、检查方式

1.课题负责人自行填写《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 )。

2.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1.电子版材料:

中期检查表以“姓名-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形式命名;汇总表以“学院-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kycxmk@163.com。

2.纸质版材料:

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科研处项目科(新校区图书馆840室)。

3.报送时间:

请科研秘书于10月11日下午4:00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

五、其他事项

为避免无故拖延课题研究和结题现象发生,请各地各校对最迟须在2021年底前结题的省教科规划课题(即课题申报书计划结题时间为2021年底的在研立项课题)负责人进行提示,督促其做好课题结题准备工作,按时进行结题鉴定。逾期未办理结题将做撤项处理。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88539272

附件: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材料.rar

科研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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