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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为了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需围绕文化和旅游建设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决策性研究。

经过前期项目选题征集,根据我部重点工作任务和行业发展需求,确定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36个(见附件1)。申请人需根据选题内容,选择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每个省(区、市)推荐不超过5项,系统内科研单位可优先推荐;本部各司局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本部直属单位推荐本单位项目不超过2项。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2—3万元。委托研究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结项,并提交如下研究成果:

1.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以成果要报形式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以上,每篇字数为2000字左右。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字数不超过50000字,同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3000字左右。

(三)申报人要求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不超过35周岁),需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认真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符合省社科规划办的规范要求,必须学院科研秘书于2021年11月 18日下午4:00前统一报送,不收取任何个人申报材料,报送的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

(1)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9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科研处留底1份),《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3)承诺书1份,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

3、电子材料:

包括项目申请评审书(DOC版本)、汇总表(Excel版本),申请书文档以姓名命名建立子文件,申报一览表以学院名命名建立文件,所有材料打包在一个总文件夹,总文件夹以“学院名+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kycxmk@163.com。

附件: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材料.rar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88539272

科研处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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