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科技特派员“千百万” 帮扶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科技特派员“千百万”帮扶行动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2021 年度全省科技特派员“千百万”帮扶行动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全省科技特派员“千百万”帮扶行动工作实行网上申请,请有 意愿成为特派员的科技人员和有科技服务需求的企业登录“江西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218.64.59.69/)。

二、申请条件

工业领域特派员申请条件

(1)从事科技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自愿加入企业科技特派员队伍,自觉服从科技管理部门和组织推荐部门的工作管理,无不良诚信记录。

(2)素质较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能够应用专业知识技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研究中的实际问题,协助科研管理部门做好科技咨询工作,助力生产研发。

(3)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1961 年 7 月后出生),自愿到企业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科技人员。

三、申请流程

科技特派员“千百万”帮扶行动实行常年申请、每月定期审核推荐,工作流程如下:

工业领域特派员申请流程

——根据工业领域特派员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登录“江西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并如实填写注册信息。

——各组织推荐单位要对申请人信息审核把关,及时将审核通过的科技特派员报送至省科技厅备案。

——申请人进入全省科技特派员库成为科技特派员。

四、选派工作组织流程

1.企业发布需求。企业登陆平台提出科技服务需求。科技服务需求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平台发布。组织推荐部门主要对需求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2.科技特派员查看服务需求。科技特派员登录平台网页端或微信端(暂未开通)查看企业需求。特派员特派员可选择个人或组成特派团的形式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其中,特派团可由 1 名特派员发起、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组成跨单位、跨学科的团队为企业服务。特派团人员总数原则上不少于 4 人、不超过 7 人(含特派团组长)。

3.需求匹配。特派员与企业服务需求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匹配:一是系统根据特派员研究领域智能推荐、二是企业指定科技特派员、三是特派员或特派团申请入企服务。

4.双向选择。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企业和特派员(团)双方同意后,签订《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协议书》提交组织推荐部门备案。企业的每一项需求原则上匹配一名特派员或特派团。

5.入企服务。特派员或特派团进入企业提供服务,原则上一个特派员同时服务企业不超过 3 家。

6.服务结束。特派员或特派团结束企业服务后,提出结束服务后可进行下一轮次入企服务。另外,如需要更换特派员或终止服务,在线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同意。

7.三方评价。科技特派员(团)、企业和开发区联络员三方进行互相评价工作成效。

五、相关要求

1.科技特派员(团)和需求发布企业必须对所填报信息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一致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请各二级管理单位做好动员申请工作,符合科技特派员条件的科技工作者皆可申请。

3.组织推荐部门在每月 20 日前完成本月特派员申请审核工作,请有意愿的科技工作者注意时间节点,在每月16日后提交的申请将在下个月再进行审核推荐。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88539272。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特派员“千百万”帮扶行动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1年1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服务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17年度及以前组建的校级重点培育实验室(基地)、科研创新团队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