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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以及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的要求,我校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为保证申报质量和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如下:

一、申报文件及材料

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和全国社科规划办的申报文件及有关规定,准确把握2022年申报立项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严格按照要求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汇总表》、《承诺书》等请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年度申报公告、通知等文件,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3、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4、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6、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8、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10、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我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具体可咨询我办)。(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12、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13、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14、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必须依托学院申报,申请人岗位在行政或教辅部门的,必须依托与本人申报项目所属学科相近的学院申报。

三、二级管理单位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和规范性,请各二级单位做好本单位的课题申报论证工作。

二级管理单位应按照《申报公告》、《指南》和《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科。具体要求如下:

1、为了进一步提高申报书质量,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动员工作。

2、二级管理单位应于2022年2月22日前,自行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织完成项目申报论证工作(相关费用从二级管理单位的项目管理费中支出),并要求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

3、二级管理单位于2022年2月22日前将纸质申请书、活页(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汇总登记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电子版发至kycxmk@163.com,电子版材料以“学科分类”命名建文件夹,子文件名为“申报者姓名”,三级文件名为“姓名 申请书”、“姓名 活页”(例:“中国文学”---“张三”---“张三 申请书”、“张三 活页”),电子版科研处会统一组织专家论证。

4、科研处统一论证后将专家意见反馈给二级单位,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于2022年3月9日前提交材料给二级单位。提交材料包括:

(1)《国家社会科学(2022年)规划项目汇总登记表》一份(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章);

(2)《承诺书》一份(需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部门章);

(3)审查合格的正式版申请书一式4份和活页一式4份(科研处存档1份),申请书及活页须全部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申请书和活页的摆放顺序:4份申请书每份须翻到盖章处夹好,4份活页一起叠放夹在申请书盖章处。

5、各二极管理单位需在2022年3月9日当天将收齐并汇总好的正式申报材料提交到科研处(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

6、上述材料(含汇总表、申请书、活页)的电子文档(申请书和活页需为WORD文件格式),需同时发送至电子kycxmk@163.com。电子版材料以学科分类命名建文件夹,子文件名为申报者姓名,三级文件名为“姓名 申请书”、“姓名 活页”(例:“中国文学”---“张三”---“张三 申请书”、“张三 活页”)。

7、科研处审核完毕后,即按规定程序报送省社科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科研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娜、陈伊莉

联系电话:88539272 、15070996256

附件:202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zip

科研处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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