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有关事项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要求,现就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要求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 2016-201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项目:1.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3.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
(二)2016年立项项目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督促上述各类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届时,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三)2017年立项项目
1.2017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47.114.81.8:8500/)中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到期没有完成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延期申请的上述项目,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鉴于 2015年及以后课题资助经费由各高校承担,经费由各高校自行按照本校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二、2022年上半年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方式。2022年上半年结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网址 http://147.114.81.8:8500/,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其中专家鉴定意见表,需要学校在系统中进行鉴定,具体鉴定流程见结项操作手册。
2.纸质材料填写。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老师认真如实填写结项项目汇总表,特别是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和C 刊、核心论文发表情况。如有课题组成员发生了变更的,请在纸质汇总表后面再附上该课题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必须是已经获得批准的,系统完成可直接导出。)
3.材料报送。各教学、科研单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结项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以及结项材料2份,于2022年6月16日17: 00前一并报送。结项材料的装订顺序须按照《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顺序一致。同时,各教学、科研单位将电子版《结项项目汇总表》发电子邮箱kycxmk@163.com,电子汇总表将作为结项证书的最终依据。此次结项申请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伊莉,联系电话:88539272。
附件:
1.关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有关事项通知.pdf
2.
结项项目汇总表标准模板.xls
3.
项目结项操作手册(包括教师申请、学校组织鉴定、专家评分).docx
4.
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试行).doc
5.
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4号)(本办法发布前立项的研究项目,结题要求可按旧办法或新办法均可执行).pdf
科 研 处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