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校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学院、各科研机构:

为做好2021年度的科研成果工作量核算,现开始202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对象

1.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职员工、以及柔性引进等外聘人员(以与人事处签订的协议为准)、离退休人员以“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

2.新调入我校的教职员工,其科研成果以调入时间为准;调离我校的教职员工,以工作关系转出之前的科研成果,进行确认;

3.我校教职员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的科研成果,且成果的单位署名以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

二、成果类型

1.中文学术论文;

2.三大检索论文;

3.科研课题;

4.学术论著;

5.科研奖励;

6.授权专利;

7.艺体成果。

以上成果形成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成果登记须知

1、2021年科研成果登记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为方便全校教职工,并提高工作效率,2021年度科研成果仅以下内容需要教职工进行成果登记:

1).中、外文论文

2).学术著作

3).音、体、美教师个人发表在专业期刊的作品、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或展演的获奖成果。

3、成果登记方法

1).中文论文、学术著作及艺体成果采取网上登记方式。申报教师应登陆学校科研管理系统,逐项进行申报。

2).三大检索论文采取网上认领方式。三大检索论文应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认领。

认领列表中不存在的论文及2020年发表,被三大检索收录,未核算科研工作量的论文,申请人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在《三大检索论文成果登记申请汇总表》(附件2)“备注”栏中注明2021年论文补检或2020年论文补检,同时进行网上登记。将相关支撑材料与2021年成果材料一并,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统一报科研处审核。

3).递交材料。教师网上登记后,应向所在单位递交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4).单位核实。各单位应对教师科研成果逐项与原件核实。将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填入《202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申请支撑材料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将本单位所有补检三大检索论文汇总填写《三大检索论文成果登记申请汇总表》,于9月9日前一并报送科研处成果科,支撑材料经审核无问题后,原件当即返还。

6).行政机关部门教职工成果登记可自行填表,盖部门公章后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报科研处。

4、其它事宜,请联系科研处成果科左家春、周丽芳。电话:83805857(857),联系地址: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27室。

温馨提示:网上登记时,为了提高成果审核效率,务必上传“附件5:支撑材料说明”中要求的清晰、完整附件,多个附件可在pdf中合并上传。

附件1:科研管理系统中科研成果录入操作指南.docx

附件2:三大检索论文成果登记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科研成果登记申请支撑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4:中文论文检索页面打印方法.doc

附件5:支撑材料说明.docx

科研处

2022年6月1日

上一条:关于省科技成果登记的温馨提示

下一条: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2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