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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规范学术事务管理,保障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职尽责,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赣科大发〔2016〕27号)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换届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保证学科广泛性。结合学校教学单位设置与学科体系架构,紧扣学科专业发展目标,科学统筹委员席位布局,确保各教学单位均有委员代表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融合创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学术事务中的主体作用,助力学校学科建设与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学校办学顶层设计

优化委员队伍结构严格遵照职称、年龄、任期(岗位委员除外)等遴选标准开展人选推选,保障委员遴选公平规范、队伍组成科学均衡。同时择优吸纳一定比例的中青年优秀学者、无行政职务学术骨干,持续优化委员年龄结构和职级结构,激活学校学术治理内生动力。

强化覆盖全面性。为进一步夯实科研与学科融合发展根基,本次换届面向与学院重点学科深度融合的独立建制科研平台统筹布局委员席位,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学术力量优势,更好服务学校学科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委员条件

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突出的学术业绩;

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履行委员职责;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

三、换届流程

席位分配。根据学校二级单位设置、学科专业分布以及“科技师大1号工程”遴选优势学科建设情况,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研部)统筹分配各二级单位委员席位,席位分配情况见附件1。

民主推荐。各二级单位根据分配指标进行推荐,其中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所)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 1/2;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四年,已经连续任满两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不再推荐;建议推荐年龄至少可任一届的候选人(56周岁以下)。各单位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符合要求的人选,优先推荐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以及无党政领导职务的专任教师。候选人经二级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会议推选公示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确认并推荐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资格审查。二级单位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推荐表等材料提交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条件,形成最终候选人建议名单。

学校审定。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做好统筹协调,提交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至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

委员聘任。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按照会议精神及学校相关要求,形成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任名单。

四、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推荐工作,充分认识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科建设、学术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引领作用,严格秉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有序开展人选推荐各项工作。

广泛征求意见,规范推荐流程。各二级单位在遴选酝酿候选人过程中,要广泛吸纳各学科团队、一线教师及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凝聚共识,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确定推荐人选。

精心统筹部署,严把人选质量。各二级单位要周密部署、严格遴选,优先推荐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公道正派、大局意识强、学术造诣深厚、身体健康、能够认真履职尽责的优秀学术骨干,切实保障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队伍整体质量。

五、时间安排

(一)20265月31日前,各二级单位按附件1委员分配席位,推荐本单位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将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的候选人推荐表及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一同提交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图书馆829)。联系人:徐自生;电话:0791-83909767)

(二)20266月20日前,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完成资格审查,形成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审定。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席位分配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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