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接南昌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6年南昌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1),2026年南昌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管理单位认真组织,根据项目指南(见附件2),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为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驻昌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科研诚信良好。
2. 多个单位可以联合申报,应明确1家牵头申报单位,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且其中不少于1家企业。联合申报的所有合作单位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
3.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作为牵头单位申报所有项目,其2024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应达到所申请项目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研发经费证明(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必须作为附件上传。部分项目可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牵头联合申报(具体详见申报指南),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可牵头申报所有项目。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科研诚信良好。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1. 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由依托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 项目申报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申报限项要求
1.申报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和主持市级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市级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4.指南编制、咨询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咨询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5.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6.同一企业作为申报牵头单位只能申报2项重点研发项目。
7.企业有信用异常的,该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8.2024年度纳入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却未按照要求进行填报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 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任务书。
2. 项目负责人、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 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
4. 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5. 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研究数据的管理制度,对数据的采集、汇交、保存、归属、使用、共享、保密、安全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研究活动的原始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6.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组织方式与支持方式
除特殊说明外,遴选方式为公开竞争,实施周期为2-3年。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必须涵盖指南研究方向所对应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南昌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为每项80万元-100万元,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当年拨付50%,综合绩效评价后拨付50%。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项目评审时,从项目经费预算的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评审,对不合理的经费预算进行核减,专家组经评议确定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作为财政资助依据。项目立项后,市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所有项目自筹经费与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不能将非货币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资金承诺须作为附件上传。
三、申报材料
(1)《2026年南昌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南昌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过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3)2024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直接打印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他企业从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A107012表),加盖本企业公章;新型研发机构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4)牵头企业和联合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登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报告生成日期需在2026年1月22日之后。
(5)项目负责人劳务合同/聘用合同。
(6)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证明材料、列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批准文件、高新企业认定证书、奖励证明等。
其中,(1)-(5)为必备材料,(6)为可选材料。
四、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负责人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6年1月23日起(申报通知发出日后1天),可登录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二级管理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为避免申报高峰服务器拥堵等问题,请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申报。
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12时。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二级管理单位将申报书(一式一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及由项目申请人签字的《承诺书》(见附件4)于2026年2月26日16时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逾期将不受理。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88539272
科研处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