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 2022 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22〕121号)(见附件1),2022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管理单位认真组织,根据项目指南,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为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证的外国籍专家)的在职在岗人员。项目依托单位须为在省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申报人应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 9 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项目的研究。
3.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脱产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青年基金项目除外)。
4.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 2 个(含)。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有关要求
1.当年有主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该类型项目(如有面上项目在研则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面上项目)。
2.每人每年只能申报 1 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 2 项;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 3 名)不得新申报项目(基地项目除外)。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率超过 50%),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单位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请申报人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及意见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统一交到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动物实验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材料于2022年8月25日前交到桂俊松老师处(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2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xmk@163.com。
7.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 三 )限额推荐要求
为压实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的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申报质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推荐制度。请各二级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我校将组织限项评审,在限额指标数内进行推荐。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附件1)。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申报前,请没有系统账号的申报人提供其姓名、电子邮箱(常用邮箱),手机号码给二级科研管理单位,由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电子版发到科研处李雪的微信或OA邮箱。科研处将统一创建新用户。
(二)申报时间
自 2022 年 8 月 15 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在此之前可按附件4所附申请书模板先行准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 年9月 1 日 17 时。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督促各申报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二级管理单位将申报书(申报人在系统提交后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汇总表(见附件5,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及由项目申请人签字的《承诺书》(见附件6)于2022年9月2日16时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逾期将不受理。
联系人:李雪 桂俊松 联系电话:88539272 83909767
附件-2022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材料.zip
科研处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