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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 项目结项补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接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2022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审批书》;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

4、论文成果复印件(目录中注明“题目、刊物名称、年期号”)(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正文);项目如有变更,须附项目变更批复(即已经签署意见的项目变更表);

5、“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最终成果简介不是总结报告的翻版,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6、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进行胶装,设置封面。提供胶装材料3套和项目成果复印件,以及所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份。

二、各单位的初审和汇总要求:

1.各单位须对申请结项材料认真审核。要仔细核对课题名称是否与立项名称一致;逐一审核结项成果(论文等)原件;结项成果(论文)需提交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汇总表》的排序务必与胶装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1 ,采用Excel表格式)。

3.各单位对申请结项项目初审要认真把关。如出现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结项要求的材料初审通过并提交,将调减该单位下一年度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配额数。

三、关于项目变更的要求:

原则上已立项项目不予变更内容。若因特殊原因需对重要事项进行变更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项目负责人须提出变更申请,填写《项目调整申请书》和《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详见附件2)。

2. 各单位须严格控制申请变更的项目,并对变更事项审核把关。填写《2022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详见附件3 ,采用Excel表格式),加盖公章,排序务必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四、材料报送事项

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科研秘书须在2022年11月30日下午4点前将部门材料统一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科(图书馆840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伊莉;联系电话:8853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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