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效性,全力提升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的数量和质量,请提前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和论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为了进一步提高申报书质量,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动员工作。
2、二级管理单位应于2023年2月6日前,自行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织完成项目申报论证工作(相关费用从二级管理单位的项目管理费中支出),并要求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
3、二级管理单位于2023年2月8日前将纸质申请书、活页、汇总登记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电子版发至kycxmk@163.com。电子版科研处会统一组织专家论证。
4、科研处统一论证后将专家意见反馈给二级单位,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
提交材料包括:
(1)二级学院组织的专家论证材料(电子版材料);
(2)《国家社会科学(2023年)规划项目汇总登记表》一份(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章);
(3)《承诺书》一份(需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部门章);
(4)申请书一式4份和活页一式4份,申请书及活页须全部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申请书和活页的摆放顺序:4份申请书每份须翻到盖章处夹好,4份活页一起叠放夹在申请书盖章处。
5、各二级管理单位需在2023年2月8日当天将收齐并汇总好的申报材料提交到科研处(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
6、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申请书和活页需为WORD文件格式),需同时发送至电子kycxm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