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近日,接到南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第二批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洪科字〔2025〕181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平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应具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300平方米(农业领域150平方米)以上,设备原值300万元(农业领域150万元)以上。
2.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含共建单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至少30%以上。
3.有明确的定位和明确的建设目标,近三年未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学术引领和带动作用。
4.同一科研人员只可以在一家重点实验室任职,同一科研项目、专利及成果只属于一家重点实验室。
5.组建的重点实验室需与南昌市“8810”重点产业紧密结合,与南昌市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技术合作交流。
6.为落实《南昌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810”行动计划(2023-2026年)》文件精神,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研发基础薄弱尚无市级研发平台的传统制造业企业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7.已有市级重点实验室的二级单位不能重复申报同一学科的重点实验室。
二、必备材料:
1.《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请报告》
2.《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报书》
3.相关附件材料:
(1)依托单位资质、经营状况及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2)依托单位近3年来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专利申请和授权、出版论著,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证、主持或参与制订的国家或地方标准等相关文件或证件等。
(3)拟建平台的试验场所、设施设备,需提供扫描图片说明。
(4)与南昌行政区域内企业开展科技合作情况,技术转移转化情况。
(5)其他有必要上传的佐证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指标应按照填报说明要求据实填写,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实施后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2.不得将同一项目(含名称不同、项目负责人不同,但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
3.各二级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申报工作,以便及时修正、提交项目材料。
4.需提交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和承诺书各1份。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可以提前联系科研处分配账号便于登陆系统进行填报,系统填报需于10月15日前完成。
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
联系人:牛亚丽
联系电话:83909767
科研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