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科研平台:
根据《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大发〔2021〕15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科研平台的运行管理,准确掌握近年各平台建设发展情况,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平台高度重视,按照主管部门的建设管理要求,认真全面梳理近五年(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平台建设情况、科研业绩、存在问题与举措以及下一步打算。
二、各平台以PPT形式做汇报,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总结,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内。
三、原则上需平台负责人进行汇报,核心成员/研究骨干可列席参会。
四、请各平台及时准备好汇报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牛亚丽
联系方式:83909767
科研处
2023年2月15日